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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2-19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0〕1号)要求,请各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在线提交项目申报时,应完成申报用户、申报单位管理员两级提交。 

    2、企业在线申报项目时,推荐单位应选择企业所得税归属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选择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3、县(市)区科技局应在4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网络推荐工作。 

    4、通过县(市)区科技局推荐的申报单位于4月15-17日登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州市科技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转报”事项(网址:http://fz.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F96C88FF7E8B18CE9C74AC0718413F60&infoType=1)填报提交,无需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5、在福州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后,专项指南要求需要提交书面材料的,申报单位应按指南要求的份数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主管部门盖章后,于5月6日前(中央引导地方专项于4月2号前)快递至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业类科技局窗口。

    二、限额推荐项目筛选程序 

    1、按照2020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项目申报指南,这些项目实行限额推荐。项目申报、县区推荐不限定项目数,市科技局将组织同行技术专家进行评议,根据专家评分按技术领域排序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现场考察的项目,将综合专家评议结果和现场考察得分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如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项目现场调研核实工作的,根据专家评分按技术领域排序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排序,结合项目申报指南推荐限额和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2020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中技术创新项目由2019年市创新资金立项项目按排名推荐,不对外征集。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检测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疫苗及临床防治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4、在限制申报期内,列入诚信“黑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将不予推荐。 

    三、业务咨询方式 

  1、市科技局业务处室    

项 目 类 型

市科技局

业务处室

联系电话

区域发展项目

高新处

83350719

社农处

83332971

88030890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高新处

83363411

星火项目

社农处

88030890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社农处

88030890

对外合作项目

外专处

87114127

引导性项目

高新处

83350719

社农处

83332971

88030890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成果处

83322832

创新战略研究定向申报项目

政策处

83338680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外专处

  87114127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高新处

83350719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政策处

83338680

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成果处

83322832

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

成果处

83322832

中央引导地方发展(国家项目备案)

资配处

83337610

    2、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类窗口(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一楼),联系电话:87807955、87833032。 

    3、福州市科技局网站: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0〕1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7日